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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盟地协同运行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7日来源:浏览量:

本网讯 近日,联盟秘书处正式印发《“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分中心、分院、分盟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联盟市级分支机构建设与管理,标志着联盟盟地协同创新机制迈入制度化运行新阶段。

办法明确,分中心、分院、分盟共同构成联盟服务地方的全链条体系。其中,分中心设在各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市级层面组织联络与统筹协调职能;分院依托市域产学研基础较好的实体单位设立,为技术攻关提供平台支撑;分盟聚焦地方主导和特色产业组建,是开展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的核心主体。办法要求分中心实现全省16个地市全覆盖,分院按需组建且至少配套1个分盟,分盟实行“小切口、大纵深”的产业聚焦模式。

同时,办法对三类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流程、人员管理及经费保障作出统一规定,明确分盟每年运行经费不少于30万元、专项研发经费不低于100万元。考核方面,相关工作将纳入省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项目承接、资源倾斜直接挂钩,对连续两年考核靠后的机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取消认定资格。

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打通国家级农业科技资源与地方产业需求的对接通道,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为安徽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制度保障。(文:赵智 初审:何仁婷 复审:赵智 终审:谈应权)